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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承诺书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及区委、区府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要求,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紧扣双高目标,聚焦精品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我作为学校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向社会、家长和学生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坚持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物、礼金;

(三)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乐于奉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市、区关于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及借读费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生政策和各项收费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由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的规定,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五)严格执行不得向学生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规定;

(六)规范代办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严格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方法执行,代办服务产生的劳务费等按实清退给学生;

(七)严格执行学校不得进行收费补课,不得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学校举办文化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种手法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的规定;

(八)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学校加强对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加强对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决不允许学校各类人员违反师德规范、违反乱收费规定。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家长、学生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和检查。

五、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违反师德规范、违反规定乱收费情况进行举报,对各类举报,学校将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校举报电话:62779721      举报受理人:1487123882346.jpg


 

教育局举报电话:62583996     举报受理人:孟红

六、本承诺书在学校收费公示栏和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发至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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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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